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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时间

发布时间:2021-06-01 浏览: 410
    沈阳高新企业认定关于企业认定申请时间如下:一,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一)开始受理新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04月25日—05月31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05月21日—06月08日
(二)第二批受理新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06月15日—07月14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06月19日—07月17日
(三)第三批受理新申报的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08月25日—09月14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09月17日—09月28日
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相关申报手续,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
(一)企业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按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并完成提交,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并附加盖公章的科技人员信息表,分为:姓名、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信息栏);
(六)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七)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
(八)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正本和副本),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在书脊处注明公司名称及申请年度。因此以上是沈阳高新企业认定的申请时间。